我市在全省率先对离退在岗村医实施补助
"真没有想到,我们乡村医生也终于有养老保障了,这是大家期盼已久的愿望。"前不久,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听闻这个好消息,所有的乡村医生都非常兴奋,这彻底解决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保障了村医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
在岗村医2000余人
老有所养是最大心愿
乡村医生,又被称为"赤脚医生",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在偏远的乡村,医疗条件不便,乡村医生就是乡亲们最贴心的家庭医生。他们常年奔走在崎岖的乡村道路上,始终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们的养老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我市的村医现状如何?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我市现有村卫生室1778个,在岗乡村医生2000余人,承担着全市210万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但是,由于乡村医生养老没有保障问题久拖不决,引发乡村医生队伍更替失序、年龄结构老化、人才严重流失,已经严重影响基层卫生改革和农村卫生网底建设。
因此,能让自己拥有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也是村医们的共同愿望。
在大安区何市镇胡家村当了30多年村医的陈燕告诉记者,养老保障是所有村医一辈子的梦想,新政策的出台,让大家看到了希望,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以前,我们只能自己掏钱购买新农保,每年缴费100元,年满60岁后才能领取。每个月领取几十元钱,很低。"陈燕说。
老有所养是所有村医的最大的心愿。其实,陈燕的母亲也是一名干了30多年的老村医,现在已经离退。"她为乡村医疗卫生事业付出了一辈子的心血,为别人治了一辈子的病,现在老了,却陷入了老无所养、老难有医的困境。"陈燕说,当得知新政策出台后,老母亲非常激动。
创新举措借鉴他山之石
全省率先出台指导意见
"其实,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摆在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首要位置,并纳入我市医改重点和民生工程内容,相继出台了系列医改文件。"市卫计委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也提出:逐步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筑牢农村卫生网底。不仅如此,市人大、政协等相关部门还多次开展农村卫生和乡村医生工作调研,分别以提案、建议等形式要求解决村医养老保障问题。
2014年,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区县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待遇问题也反映强烈,市委督导组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相继作出批示,要求认真研究解决村医养老保障问题,为推动该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最终,在摸清乡村医生在岗、离岗数量以及年龄、工龄等基本情况后,结合我市实际,借鉴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政策以及其他省、市出台的村医补偿相关政策,于2014年2月拟定初稿,并反复修订完稿。2014年年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由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部门联合,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对在岗离退村医实施补助
最高补助360元每人每年
据悉,《指导意见》明确,自2014年7月1日起对离岗老年村医实施生活困难补助,对在岗村医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并明确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实施方案和操作流程,解决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的相关问题。
第一:实行老年村医生活补助,即对在村卫生室连续工作满3年,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的离岗老年村医实施生活困难补助,以每3年工龄为一个档次,超过本档次年限不足1年的按本档次计算,达到或超过1年的按下一档次计算,每个档次补助不低于120元/年。
第二:对在岗村医实行养老缴费补助,即对经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在村卫生室执业且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2014年12月31日前未满60周岁的在岗村医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在岗村医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按规定领取养老金。对参保缴费村医,由财政部门按工作年限实施分段养老保险缴费补助,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
具体补助标准为:工作年限3-6年的,补助180元/人年;工作年限7-15年的,补助240元/人年;工作年限16-25年的,补助300元/人年;工作年限26年及以上的,补助360元/人年。
各区县正在制定方案
自贡经验或在全省推广
近年来,我市积极创新举措,下大力气深化改革,催生了《指导意见》的出台,全面解决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相关问题,保障了村医的合法权益,在稳定村医队伍,巩固农村卫生网底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给全市的村医带来了福音。
在今年2月26日召开的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自贡市卫生计生委还作了《创新举措、深化改革,大力推进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交流发言。省卫计委领导高度肯定了我市在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上的创新突破,认为"自贡市在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方面持续攻坚,出政策、定方案、保经费,取得了较大突破,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值得全省市州充分学习、借鉴"。
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目前,我市已经启动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规范操作流程、明确补助标准,并对工作时限及补助发放方式作出规定,确保应补助对象不重不漏,补助资金规范发放。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医改,加大投入,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切实加强村医队伍建设,筑牢农村卫生网底,全面完成医改目标。"市卫计委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