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管理局转发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申请保障性住房事项的公告
近期,我中心接到群众反映,有不法分子以代为办理申请保障性住房骗取钱财,现就申请我市保障性住房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保障性住房只需向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限价商品房,在其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或工作地所在地社区进行申请)。申请审批程序为社区受理,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组织进行资格联审和备案工作。全部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请广大群众不要相信任何关于代办申请保障性住房事项的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对以办理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名义,骗取钱财的行为进行举报。
通信地址:西安市西大街116号房产交易大厦711室
邮编:710002
举报电话:87619420,87619419。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8:00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7.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