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监察局四个坚持促进环保工作
近年来,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圳市监察局紧紧抓住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广泛关注的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积极、广泛、深入地参与到深圳市的环境保护工作中。
一、坚持环境优先,广泛参与环保各项工作
深圳市监察局把环境优先的理念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自2002年以来,每年都将环境保护工作的督查列为年度工作重点,先后对治理水环境、机动车尾气治理、治污保洁工程考核、保护臭氧层、蓝天行动、打击不法排污企业、全国优美乡镇复查、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检查、生态市建设、水源保护区隔离等10多项环保工作进行督查。2007年,在开展治污保洁工程考核和建设生态市的监督检查的同时,还按照上级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理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制度,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及题为雨季行动的整治水源保护区保障水源水质安全行动。
二、坚持突出重点,主动把握环保工作主线
2005年,与市治污保洁办精心组织了治污保洁工程年度考核,从年初的任务分解到考核方式方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中的专业人士组成考核组、考前准备到考后评议,对被检查单位进行排名等,客观地评价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状况,被媒体誉为深圳第一考,被检查单位普遍认为是最具体、最务实的检查工作。2006年,市监察局将大量精力投入到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检查督查工作中,以每周走访2个责任单位,每月出1期情况通报等工作方式,由局领导带队先后对10个重点责任单位、12个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70多人次现场督查。2007年,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深发[2007]1号)的文件精神,市监察局将确保生态市建设列为年度工作重点。
三、坚持注重实效,深层次解决环保工作问题
深圳市监察局在环境保护的各项督查工作中注重工作实效,每次现场检查都注意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协调解决工作困难,严格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市政府任务分工落实到位,对提前完成工作效果显著的及时予以肯定,并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反馈给市领导及各部门。如2006年环保模范城迎检中,对多个单位部分建设项目资金没有落实、工程项目审批需要走绿色通道、部分建设项目的用地红线图没有落实等13个问题,都通过多层面的组织协调而予以及时解决,并对龙岗区政府治理布吉河采取强有力措施的好做法等进行了总结和反映。督促各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和认真处理市民对环境问题的投诉,确保了不因环境问题而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环保模范城复查完成后,又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向市政府提出要以长远、发展的眼光来治理环境问题,避免在环境问题处理上采取一些时效短、费用高的应急措施;要转变环境保护重工程、轻管理的局面,做到软硬件并重;要通过建立健全行政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治污保洁工程责任制,科学开展考评考核工作等3条建议。这些建议得到市主要领导的肯定,并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
四、坚持机制创新,致力于环保长效机制的建立
2005年与市环保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治污保洁考核试行办法》,并逐年对该办法进行改进和完善。2007年,又与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联合出台了《深圳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试行办法》,将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落到实处,确立了党政一把手对环境保护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的原则。日前,还根据健全行政责任体系的总的要求,正式研究、探索如何制定严格科学的环境保护绩效考核规则,在各负其责的同时又增强环境监管的协调性、整体性等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