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口街办做好2017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复审准备工作
根据民政部《最低社会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民发〔2012〕220号)、《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陕民发〔2013〕31号)、《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市民发〔2016〕112号)以及城乡低保对象中特困人员分类施保的相关规定,为全面落实好各级有关低保政策和五保供养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零口街办社会救助工作,做好扶贫兜底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办城乡低保和农村特困供养对象进行年度复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复审范围为目前所有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低收入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和符合条件未纳入低保的扶贫建档立卡户及其他城乡贫困家庭。
复审内容和重点:是否存在错保、骗保、漏保等现象,重点排查是否有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及家属享受低保;是否存在各级低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自身以及亲属不符合条件享受低保;是否存在低保家庭成员已经进入养老统筹领取养老金或者失业金,家庭收入超标仍然领取低保金;是否存在低保家庭通过伪造、涂改户籍证明材料,重复或骗取低保金,以及人已死亡仍然领取低保金;是否存在不以家庭为单位纳入低保,而出现拆户保、合户保等;是否存在家庭成员或收入增减变化超过低保标准而继续享受低保,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拥有私家车、商品房、商铺等而享受低保;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是否存在把低保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手段和化解突出矛盾的措施,在企业破产改制、城乡征地拆迁、解决群众集体上访中将不符合条件的人群纳入低保;在册农村特困供养对象是否仍然符合特困供养条件;城乡低保、城市低收入、特困供养人员系统录入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档案管理是否规范;重点排查符合低保条件而未纳入低保的贫困户。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复审工作。根据《西安市临潼区各街道和区级各部门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临办字【2017】75号),“困难群众低保准确率达到96%”是今年省、市、区考核的一项重要民生指标任务,同时也是扶贫攻坚中“兜底保障一批”的重要内容。各村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抽调工作人员,夯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好国家低保政策和五保供养条例相关规定,接受社会各界及群众的监督,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要结合这次复审工作,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政策的宣传与落实,建立长期固定的公示栏,随时接受群众监督。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对经调查审核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杜绝违规现象。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审核、审批要走群众路线,民主评议,所有的低保对象都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复审工作中各村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保障对象或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如若出现违规违法现象,将严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移送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零口街办 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