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管委会四项措施全面做好新区城市专项治理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城市治理第二阶段工作会议精神,新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领导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紧抓四项举措,全面做好城市专项治理第二阶段大整治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新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政策研究、宏观管理等工作。同时,提高管委会全体干部职工对城市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强化看齐意识,把城市治理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迅速落实行动。
二是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城市管理队伍建设,由城市管理部牵头,尽快研究落实具体人员编制及方案,并配备洒水、清洗等硬件设备。对各部室职责进行细化分工,做到协同合作、相互补台,共同做好新区城市管理工作。
三是严格规范管理。从当前每一项任务开始,严格按照区城市治理装箱工作方案开展,做好治污减霾、市容环境卫生以及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整治三个方面14项工作内容。结合新区实际情况,首先邀请交警队专业人员就道路标示、标线等工作进行审核,确保道路管理规范化。同时,与各工地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违法建设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督促检查严格问责。成立了城市治理工作问政问责督导小组,按照管委会总体研究部署对新区城市治理工作进行进行督促检查,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督查问责的科学性、常态性、有效性、针对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新区管委会 李密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