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关于2019年5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16日-2019年5月22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63602613
传真:029-86283630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路7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7100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 分(县)局 |
11 | 1万吨/年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及转运项目 | 西安市未央区北三环西段,租用六村堡物流中心的闲置厂房 | 陕西聚溢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北三环西段,租用六村堡物流中心的闲置厂房,占地面积500m2,在厂房内改造设置临时储存区、收集转运区、破损电池暂存间、办公区、地磅、集液池、渗滤液导流槽及其它配套设施。设计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能力约1万吨/年。项目建设单位为陕西聚溢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表》由宝鸡博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并通过西安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的技术评审。 | 1、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厂区拖地废水、叉车抹洗废水经专用耐酸容器接收后,置于破损电池暂存间,统一运往有资质的废铅酸电池回收单位。 2、运营期破损电池暂存间配套设置微负压排气系统,废气(酸雾)通过若干导气孔引至一体化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运营期对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 4、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起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5、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渗漏液、废抹布、吸收液等危险废物分类单独收集,暂存于破损电池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公司统一处置。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029-86283630)
|
1万吨年废旧铅酸电池回收、贮存及转运项目.zip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