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高企业职工夜班津贴标准
Admin - admin
于2018年11月29日发表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文件,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企业职工夜班津贴标准,这是继2007年以来的又一次调整。
我省从1986年起建立了企业职工夜班津贴标准,现行的标准是在2007年进行调整的,至今已三年多再未作过调整提高。今年以来,我省经济继续保持了平稳快速发展的势头,回升向好的基础更加牢固。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解决民生问题力度的要求,持续提高我省企业职工的收入水平,切实解决物价上涨引起的民生问题,根据省政府《关于提高我省企业职工收入水平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2010年经济发展情况,通过座谈征求省级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决定提高企业职工夜班津贴标准。调整后,在二十四时以前上班的每人每班为8-12元,零时以后上班的每人每班为12-16元,切实提高了夜间从事生产工作职工的收入,调动一线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01:06:3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