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莲湖区创业明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人民团体,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激励和倡导创业者奋发拼搏、勇于创新的精神,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19〕12号)精神,决定在全区举办2019年“莲湖区创业明星”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具有时代特征的优秀创业典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5月—9月
二、活动内容
在莲湖区范围内评选“创业明星”10名
三、评选对象
在莲湖区范围内创办各类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以往获得过省市政府、有关部门类似表彰的不再参加评选。
四、评选条件
(一)拥护***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政治水平。
(二)创办的各类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我区注册登记1年以上,入孵区级众创空间的企业在我区注册登记需满半年,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照章纳税,无拖欠员工工资行为,较好的发挥了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业项目富有创新性和正面影响力。
(三)创业者本人为所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同行中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具有自强不息、勇于创新的品质,创业经历丰富,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五、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活动分为组织推荐和个人申报、实地考察、专家评选、结果公示、表彰奖励五个阶段。
(一)组织推荐和个人申报:2019年5月15日-6月14日
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人民团体,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推荐不少于5名候选人,孵化基地、众创空间推荐不少于2人,各推荐单位按评选要求整理申报资料报送至莲湖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直接填写《“莲湖创业明星”候选人推荐表》,并携带其他所需资料自行报至莲湖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实地考察:2019年6月17日-7月7日
莲湖区人社局根据报名情况成立专项考察小组,开展实地调查。重点核实创业明星候选人相关创业事迹、创业项目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核查情况与申报资料不一致者,取消评选资格。
(三)专家评选:2019年7月8日- 7月28日
成立评选领导小组,邀请专家学者、企业家和投资机构负责人组成 “莲湖创业明星”评审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召开评审会,对候选人情况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分情况,确定前10名创业明星候选人。
(四)结果公示:2019年7月29日- 8月6日
评选结果通过“西安·莲湖”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五)表彰奖励:2019年9月上旬
召开表彰大会,创业明星颁发荣誉证书,给予每人10000元奖励。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创业明星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创业氛围。
六、申报所需资料
(一)《“莲湖创业明星”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候选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候选人创办经营实体相关证照复印件;
(四)候选人近期个人信用报告;
(五)候选人个人创业事迹(1000字左右),电子版和纸质版, 本人蓝底证件照一张(jpeg格式,大小2MB以上);
(六)创业项目介绍(1000字左右),或附产品手册、宣传册等;
(七)企业在经营管理、社会美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相关资料可附后(如质量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省市级荣誉证书及社会公益获得等)。
七、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各类渠道,开展创业明星评选活动宣传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活动知晓率。
(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报名参加评选,做好选拔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联 系 人:郭思嘉
联系电话:135****9352
电子邮箱:34573785@qq.com
***:“莲湖创业明星”候选人推荐表
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