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卫健局关于拟批准西安德美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碑林爱心口腔门诊部变更负责人的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委《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我局拟批准西安德美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碑林爱心口腔门诊部变更负责人,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西安德美口腔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碑林爱心口腔门诊部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路110号
医疗机构法人(负责人):王朝团(张荔)
医疗机构类别:门诊部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其他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 /眼科 /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 /急诊医学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张(7台)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营利性
医疗机构投资总额:30万元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5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联系电话:896253*** 传真:89625386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