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12345热线处理一起食品安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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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8日发表
市民通过12345服务平台反映:其12月份在高陵区湾子乡枣高村一超市购买了泰牛饮料,回家后发现生产日期为2018年9月22日,保质期12个月。市民要求进行赔偿并对该超市售卖过期产品进行查处。
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派通远镇食药所执法人员前往核实。现场检查中发现10瓶饮料已过期,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没收过期饮料,对该超市负责人给予警告,现场进行了验收货物注意事项的指导,并给予市民两倍货价赔偿。市民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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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02:28:5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