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邀民参与水利工程建设
近年,招远市水务局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流失治理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等民生水利工程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充分体察民情民情、邀民参与其中,切实解除民困,竭尽全力做到建设前农民同意,建设中农民参与,建成后农民满意,真正实现全市民生水利暖民心。
一是规划方案“民议”。在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前,安排工程技术人员与村干部、群众一起深入现场,确定初步方案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确定实施方案。
二是项目内容“民知”。将各项目政策要求、投资计划、建设内容、规模等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从而征得群众的支持与理解。
三是建设资金“民投”。为充分调动群众投资的积极性,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对属于补助性质的民生工程项目,通过民主讨论决定资金的筹集。
四是工程建设“民干”。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一些技术要求不高的土石方开挖、材料运输等,充分发动群众投劳解决,提高了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五是工程质量“民管”。项目开工前,与所在镇村的群众代表一起召开动员会,明确各自职责,并邀请干部群众监督工程质量,提高项目建设人员的建设积极性,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地推进。
六是资金使用“民审”。民生水利工程项目实行报账制,接受财政、审计监督,并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