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0年4月30日作出的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4月30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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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海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海阳智能生产基地项目 | 海环报告表【2020】055号 | 2020年4月30日 |
审批意见: 海环报告表【2020】055号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海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海阳智能生产基地项目位于海阳市海滨中路北侧和凤港路东侧,项目西侧为厂区内预留二期空地,南侧为综合楼,东侧为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北侧为空地。该项目占地面积4270m2,总投资7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主要建设5MW及以上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风电装备825MW生产能力(50台/套)。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2020-370687-38-03-006602)。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用地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模要求,选址合理。经研究,该项目须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与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审查可行。 一、项目在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完善项目区排水系统。营运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废水通过隔油、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水质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海阳滨海国祯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营运过程中应针对隔油、沉淀池,化粪池,餐厨垃圾暂存场所,一般废物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等可能产生跑、冒、滴、漏的环节,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措施,确保防渗措施到位、密封到位,围掩到位,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置的喷漆房(内设调漆、刷漆、晾干工序),运行时应处于全封闭的微负压状态,采用上进风、下吸风方式将集中收集的废气,通过配套的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二甲苯、VOCs 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2 中相关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通过高于屋顶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相应的标准。 打磨粉尘应集中收集通过配套的焊烟净化器处理排放。 生产过程应在密闭结构内进行,并采用密闭(气)尘源,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的排放量。项目厂界二甲苯、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避免突发性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分类集中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做好定置标识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流失、扩散。 餐厨垃圾应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点存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严格落实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分配该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COD 0.0259 t/a、氨氮 0.00259t/a、VOCs 0.748kg/a),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落实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的发生。 7、落实环境影响告提出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确保各种污染防治设施或措施的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 8、该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依托海阳滨海国祯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待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时,方可实施。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三、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经办人:张文勇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