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放烟花不放鞭咱们过个安心年
尊敬的广大群众朋友: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年10月28日经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1年12月3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施行。北沟镇作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将全面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为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深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群众朋友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三、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重礼仪、守法纪是北沟镇广大群众朋友的优良传统,感谢您一直以来的大力支持与理解配合,真诚地希望您与我们一道努力:
为了蓝天更长久、空气更清新,自觉遵守新法规。烟花少一点,洁净空气就多一分;烟花少一点,宁静祥和就多一分;让我们携手,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主动开展宣传,自觉参与禁放看护;不放烟花爆竹,少些噪音扰民和烟花碎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