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提高居民医疗补助标准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记者从区卫生局了解到,我区居民合作医疗区财政补贴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290元,加上省市各级财政补贴,莱山区居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每人每年达到330元以上,这在全市尚属最高。莱山区卫生局进一步明确了合作医疗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其中最高可报销80%,参加合作医疗人员一年度内住院、门诊最高可报销15万元。若参合居民患有恶性***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透析等门诊特殊病种的,可报销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的60%。部分特殊病种设有报销最高限额。我区特殊病种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为莱山区第一、二、三、四人民医院、烟台光华医院、莱山区黄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16:28:4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