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公布8个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警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命名40个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警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各单位把政风警风行风建设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有效载体,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了政风警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全系统面向社会、直接服务群众的执法和服务一线的窗口单位,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服务环境,践行服务承诺,工作效能、办事效率和执法执业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明显改进,提升了司法行政系统的社会形象,扩大了社会影响。经各单位申报、审核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检查验收,省司法厅决定命名我市龙口市法律援助中心等8个窗口单位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警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市司法局决定命名山东鑫希望律师事务所等40个窗口单位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警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市司法局对受到命名的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若有当事人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投诉,一经查实,对“示范窗口”实行摘牌处理,并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