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基本实现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近年来,芝罘区人社局以解决广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为目标,按照“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完善制度、健全体系”的思路,争取政策、落实资金,攻坚克难、扎实推进,现已基本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社保经办服务效能、参保群众待遇等方面均有明显改观。
一是政策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经过多方努力,早在2010年,省政府正式批准芝罘区为第一批省级新农保试点,芝罘区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参加新农保后,每月都能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标志着芝罘区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梦想变成了现实。此后,芝罘区全面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2011年8月底,全区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城镇居民0.8万余人都领到了基础养老金,每月发放基础养老金44万多元。2012年,芝罘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又纳入国家级试点,在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统一缴费档次和财政补贴标准,并增加基础养老金的上级资金负担比例,将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10元,在全市全省属于较高水平,受到百姓欢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已经深入民心,为全区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为适应新的工作局面,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制定业务规范化管理规程,对管理软件进行全面升级和维护,在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等方面进行规范和优化,在全区街道、社区推行信息化、科学化管理手段。为13个办事处建立基层操作平台,并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对各级操作用户合理设定权限,单独设立登录密码,分清操作责任,保证安全运行。新系统升级后,集中对我区所有参保人员的信息重新核对,逐条梳理、分类解决不合格数据。经过梳理,将同时有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账户的1300多人进行信息合并,实现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同步发放、同户发放”,有效解决发放时间不统一、一人双账号、手续繁琐等遗留问题。
三是基金运行严格稽核。芝罘区人社局通过建立严格的比对机制、待遇领取资格暂停制度、执行资格公示制度以及联动机制,及时查出并追回冒领、虚领基础养老金,保障基金安全,确保养老待遇及时准确发放。每月将社区上报的养老金领取人员增减数据与公安的居民死亡数据和各经办机构的享受待遇人员数据,进行信息比对,严格防范养老待遇被冒领、虚领的问题。对异地居住等及时资格认证困难的人员,实行待遇暂停制度,待认证后,恢复其待遇领取资格,并予以补发。借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和我区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机会,将我区领取基础养老金人员名单进行2次全面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与城镇职工社会劳动保险处联动办公,做好补缴人员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待遇终止和多发待遇追回工作,避免重复领取养老金情况的发生。与合作银行建立扣款机制,发现冒领、虚领养老金现象,先由银行根据账户余额情况进行扣款,不足部分再***追回,大大减轻追缴养老金的压力。
四是金融机构代收代发逐步实现。为强化“数在网上流,钱在银行走”的资金流转模式,进一步提高效率和基金安全,芝罘区人社局近年来积极推进金融机构代收代发养老金工作,在办卡、用卡等环节,突出对惠农卡实用性的宣传。在办卡环节注重宣传一卡多用,除“今天的农保缴费卡,将来的待遇发放卡”的专用功能外,畅通惠农卡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理财等通用功能,延伸小额农户贷款、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新兴功能,引导参保居民长期使用惠农卡,提高了惠农卡的认知率和使用率。(孙丽)
责任编辑: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