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开发区建立税收征管工作统筹协调五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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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一是业务传递机制。严格按规定执行iso工作流程,规范上、下节点之间的业务传递与配合协调。二是专人扎口机制。本着“统分结合、专人扎口”的原则,明确分局局长、副局长、各税收管理员业务扎口职责,税收管理员按照责任区的划分分散实施税收管理事项,但最终工作质量的检验与把关及有关数据的汇总与上报则由扎口人员统一把关。三是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将调查、检查、核查、评估等管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并提出明确的改进意见。四是信息共享机制。税收管理员按照上级及其他税收管理员的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地提供所管纳税人的相关涉税信息。五是争议协调机制。税收管理员、业务扎口人员之间因工作职责交叉或责任区划不清等原因产生争议时,由分局局长进行协调或明确。(刘伟 刘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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