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积极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一是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和经济犯罪立案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查处热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商业贿赂犯罪力度,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及时监督纠正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等导致的错误裁判,以及虚假诉讼、虚假调解等以司法形式掩盖违法经济活动的行为,促进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正常运行。二是促进农村发展。加强对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产品生产经营、农村信贷、投资等领域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市场主体的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深入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积极预防、严肃查办农村土地、林木、水利、交通等综合开发、补贴补偿、防灾减灾和教育、医疗、金融改革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失职渎职、侵犯人权的犯罪,保障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实施。三是高度关注民生。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和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犯罪,促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认真办理涉及民生问题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四是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妥善处理流动人口犯罪以及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民转刑”案件。深入开展涉检重信重访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切实开展好检察机关下访、巡访工作。探索建立涉检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积极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健全当事人达成和解工作机制,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