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部门叫停注射用甲氨蝶呤
日前,接上级关于停止使用销售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产的两个批次的注射用甲氨蝶呤的通知后,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行动,在知息后的第一时间里在辖区内紧急叫停“注射用甲氨蝶呤”。
各县区成立了稽查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全面负责对辖区内涉药单位进行检查。根据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重点检查本辖区内的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批发企业及油田医院,和较大的卫生所、保健站,确保检查过程有的放矢,实现对不良反应药品有效控制;充分利用健全药品信息监管网,发挥药品监督协管站和药品信息员的作用,在最短的时间里将“叫停通知”传送到位。检查小组通知辖区内较大涉药单位,药品协管站和乡镇信息员通知本乡镇医疗机构,村级信息员通知本村药店及卫生室,使“叫停通知”辐射达到全覆盖;对存有叫停药品的单位,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和销售,就地封存,并展开自查,查找药品流向,最大可能减少药品不良反应危害,同时详细统计该药品数量上报,等待进一步处理。 (刘富强 尹文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