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举办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2月17日,《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万达大厦举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庚祥出席会议并讲话。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董事、副总裁巴树山同志宣读了倡议书。仪式由市总工会副主席巩天兵主持。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成员单位领导、各县区分管主席和基层部长、企业界代表和职工共80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徐庚祥在讲话中指出,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中华全国总工会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工会组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是实现企业和职工“双赢”的有利举措,必须坚定不移地开展下去。
他说,在《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出台之前,我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主要采取行政措施强力推进,《条例》出台后,成为法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各级工会组织和三方协商机制单位要学会用民主协商的方法解决劳动关系领域内的突出矛盾,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
他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通过《条例》的学习宣传,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要把宣传贯彻《条例》纳入工会“七五”普法规划,作为工会干部、职工培训的必备课程,要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条例》进企业、进车站、进建筑工地等“三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级工会干部、工会工作者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是学习宣传《条例》的重点对象,要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准确把握《条例》内涵,要带头学习、掌握要领,提高使用《条例》解决工资集体协商领域的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从而更好地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高继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