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功举办律师仲裁员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培训班
为加强对《民法总则》的学习、了解和应用,进一步提高我市律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东营市律协与仲裁委联合举办、由市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承办的“东营仲裁员、律师《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培训班”于6月17日在东营职业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一楼第一培训室成功举办。仲裁员及全市执业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等600余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为期一天,由东营仲裁委王建明、市律协会长马长生分别主持,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陈龙业主讲。
陈龙业首先介绍了《民法总则》起草的基本情况,并对《民法通则》与《民法总则》的章节、条目、内容进行了对比,重点从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方面对《民法总则》的主要修订内容和亮点进行了解读并与参训人员进行交流,解答了大家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
本次培训得到了广大律师的一致好评,律师们表示讲师讲课的结构体系新颖,听后收获很大。通过这次培训,律师们对《民法总则》起草的背景、《民法总则》的内容、框架、结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加强了律师与法官之间的交流,充分发挥了法律共同体的作用,引导律师更好地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