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四强化保障环境安全
为切实保护全县生态环境,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县环保局强化四项措施,全力保障环境安全。
一是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实行建设项目联审制度,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准入关口,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对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及无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新建项目“环评”率达到100%。科学规范工业园区项目布局,规范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加强项目分类把关,严禁项目园区外无序建设。
二是强化执法监察。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突出加强节假日、夜间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采取挂牌督办、定期通报、限批、约谈等综合措施,整治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的环境问题。开展环境隐患大排查活动,对全县污染源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出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下达停产、停建、限期整改通知书,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立案处罚,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是强化热点排查。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污染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预防、早处理,把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群众环境安全,杜绝发生环境隐患事故。进一步完善环境信访举报机制,公开环境违法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不推诿、不扯皮,做到快查快结,严肃查处,高质量、高效率处理各类环境举报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信访事件。
四是强化执法技能。加强执法人员专业技能培训,让执法人员进一步了解掌握企业生产工艺和治污环节,做到情况熟悉、心中有数。同时注重提高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技能,努力提升执法水平,认真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密切关注重点排污环节,做到巡查缜密、不留疑点,确保不因工作失职出现环境污染事故。(渠修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