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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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1号)和《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东人社发〔2021〕4号)文件要求,我县按照省市政策及时落实保障资金,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做出调整。
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县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217元提高到225元,即每人每月提高8元。经过此次调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平均保障水平达到每人每月257.43元。
本次调整将惠及广饶县9.31万名居民。预计将于8月底前发放到位。(王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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