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四个着眼于强化法律援助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服务弱势群体,县司法局从“四个着眼于”入手,积极提高法律援助效能。
一是着眼于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发挥,坚持广泛宣传。以开展 “六五”普法、“三下乡”等活动为契机,深入学校、企业、镇(街道)等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二是着眼于法律援助工作的办案质量,强化内部管理。援助案件做到“三提高”:提高案件指派率、提高案件胜诉率、提高案件社会满意率。同时,实行政务公开、走访和案件质量***等制度,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
三是着眼于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果,坚持尽援优援。降低门槛,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限制,同时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低保线的两倍,进一步扩大我县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免去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简化审批程序。
四是着眼于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建设,夯实便民基础。按照省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标准,在县政务中心建成了规范化便民服务窗口,优化了服务环境,从场所和设施、人员和服务、硬件到软件等方面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提升窗口服务功能,打造更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县共受理诉讼类法律援助案件72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690多人次,为当事人追回各类赔偿、工资、赡养费等300多万元,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通讯员:贾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