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开展学规守纪督勤治懒专项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根据《山东地税系统“纪律行动”三年规划及2016 年“基础建设年”工作计划》的通知精神,高青县地税局在全县地税系统开展“学规守纪、督勤治懒”专项活动。
一是制定“学规守纪、督勤治懒”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督勤治懒”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行集中明察和随机暗访。通过现场查看、走访座谈、电话查询、询问管理服务对象、核对办税记录、学习笔记、查阅工作日志等方式进行,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定时间以及情景模拟办税、***办税等方式,并聘请第三方调查部门参加,对各单位进行随机暗访。
二是通过对全县地税系统干部职工学规守纪、“两学一做”、出勤和勤政、遵规守纪等情况进行不间断、全覆盖检查,强化部门内部管理,严厉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怠政、懒政、自由散漫、不守纪律等突出问题,引导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倡树干净担当新作风。
三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程拍照、录音、录像,适时对暗访情况通报曝光并进行处理。对于发现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庸懒散腐”等问题线索,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经查属实的,按照《***纪律处分条例》、《淄博市地方税务系统“为官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等党规党纪和《高青县地方税务局积分警示制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严肃问责,依纪依规作出处理。对造成恶劣影响、贻误工作或其他严重后果的,除依据有关规定从严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外,还要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