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与高青县司法局举行实践教学基地共建签约仪式
7月24日上午,山东政法学院与高青县司法局举行实践教学基地共建签约仪式。山东政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院长唐倩一行3人、高青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刚、高青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出席签约仪式。
会上,李刚副县长首先代表高青县人民政府,对学院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李刚指出,共建实践教学基地是一件互惠双赢的好事,期望双方能进一步加强沟通,务实而为,紧密结合高青地方司法实践需求,打造出具有高青特色的校地共建战略合作品牌。
唐倩院长代表学院作了发言,介绍了学院在人才培养上的定位和教学思路,希望通过本次合作,能够为学校服务地方法治建设创设有效载体,同时为学校教学实践提供良好的实务资源和实践指导。
随后,唐倩院长与县司法局局长袁伟签订了共建协议,并与李刚副县长共同为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通过此次合作,双方将利用各自的条件和优势,积极开展广泛地实践教学活动,共同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台共建,互惠双赢、共同发展,为高青推进产业兴县、新型工业化强县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