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司法局弘扬枫桥经验调解矛盾促和谐枫桥经验在周村绽放异彩
“真没想到通过调解能这么快地解决了这个事情,非常感谢,这下我们也能好好过个年了”,周村区王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内一阵阵欢声笑语,侯某等8名群众终于拿到了王村某浴池的赔偿款。2017年11月19日,侯某等8名群众在王村某浴池洗澡时,发生了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后,侯某等8名群众就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损失多次与王村某浴池协商,但因双方对赔偿数额差距过大,未达成协议,侯某等8名群众多次上访反映。王村镇综治中心转王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案件受理后,调解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调解人员认为,王村某浴池因管道老化造成侯某等8名正在洗澡的群众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是此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浴池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由于王村某浴池已承担了受伤害人的全部治疗费用,侯某等8名群众所主张的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赔偿数额过高,有较大的调解空间。调解人员因势利导,耐心沟通,细致交流,寻找双方可以接受的赔偿数额点,最终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圆满解决了一起群体性纠纷,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辖区的社会稳定。
近年来,周村区积极弘扬“枫桥经验”,从群众中选拔人民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熟悉辖区工作、群众威信高的优势,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近日,周村区调解中心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狠抓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注重发挥优势作用,以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人民解调队伍为抓手,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培训例会化,每月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培训。形式多样化,改变过去关起门来搞培训的单一模式,聘请法官、律师、优秀调解员通过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为人民调解员讲解法律法规知识和调解方法技巧,使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制度规范化,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调解工作流程,人民调解经费落实到位,保障有力,大大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创新工作措施,及时化解矛盾。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化解的工作方针,及时做好新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做到案结事了。在调处纠纷时,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等单位协调配合,扩大律师参与度,提高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力度,使人民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履行率大大提高,想方设法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人民调解服务,从速从快,促进了纠纷的合法解决,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和肯定,满意度有了较大提升。近年来,年均调处民事纠纷600余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不得力导致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
坚持标本兼治,注重社会效果。在人民调解实践中,积极介入,调处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依法达成调解协议,督促当事人积极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义务,做好人民调解治“标”工作。通过抓好人民群众、特别是当事人的普法教育来提高人民群众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诚信待人的意识,有效避免或减少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产生,做好人民调解治“本”工作。周村区人民调解工作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