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审计局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为切实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职责,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区审计局强化措施,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成效。
近年来,区审计局先后制定出台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规定(试行)》《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办法,从审计项目的实施、报告出具、审计回访、成果提炼、要情报送等方面统一进行了规范。同时,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摸排调查,积极探索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库,坚持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严格按照审计对象掌握资金量大小、所属单位多少、权利大小等原则,将160家审计对象分为A、B、C三类。对A类对象加大任中审计力度,适当增加审计频次;对B类对象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对C类对象的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相结合。另外,加大任中审计比例,将审计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发现单位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及时给领导干部“扯袖子”“敲警钟”,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