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4月4日清明节放假与周末连休。为加强清明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清明节祭扫活动特点,制定森林防火、服务保障、交通疏导、消防安全等工作方案。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要切实加强一线值班力量,安排熟悉值班工作各项流程的人员在岗值班,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准备充足的值守应急力量,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济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