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批济阳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济阳区《关于开展第三批“济阳英才”系列人才评选工作的实施意见》(济阳人才办发〔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第九批济阳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0人,主要从全区科研、工农业生产、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中选拔。评选范围主要包括:本区范围(含垂直管理单位)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人员;各类企业和新经济、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人员;其他行业中从事专业技术人员。
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列入选拔对象,但在公检法、党校、社科等单位从事一线专业技术研究工作的可以申报。对在管理期内各级人才工程入选者、曾获得省市区专业拔尖技术人才称号的原则上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在行业内威信较高,近五年(2017年以来)取得突出成绩,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6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获得1项市二等以上或2项市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首位人员,获奖项目非首位人员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并在该项目中起了重要作用。
2.获得市优秀设计三等奖以上奖项,并取得较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首位人员。
3.在工农业生产中,引进、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人员。
4.取得一项以上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人员。
5.是我区某一行业或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在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5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出版过1部以上有较大影响的专著。
6.从事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在全市有一定影响,在全区有较高声誉的人员。
7.从事医疗、疾病预防、保健工作成绩突出,在全市有一定影响,在全区有较高声誉的人员。
8.从事文化、新闻工作成绩突出,对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全市有一定影响,在全区有较高声誉的人员。
9.在其他专业技术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
三、扶持政策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每2年评选一次,管理期为2年,在管理期内,主要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和补贴,在同等条件下,所在单位及有关部门应优先安排。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在政策、经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在推荐参与上级人才工程评选时,优先推荐。
2.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支持其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学术、技术、管理前沿信息动态,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四、申报方式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选拔的方式组织实施。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对其申报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第九批济阳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一式两份。
2.撰写申报报告(主要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思想政治表现、近年来的突出成绩和贡献、获得的主要荣誉、目前担负的主要科研课题、工作任务及进展情况等,2000字左右)。
3.近五年以来获得的奖励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在各级刊物发表的学术文章等。
以上《申报表》和有关材料报济阳区人社局(政务中心704房间)。
五、有关要求
1.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推荐人选,真正把优秀人才推荐上来。对上报人选的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真实、准确、客观,严防弄虚作假、虚报业绩。
2.各镇街和有关单位要迅速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明确评选工作的安排部署、条件和程序。
3.申报人请于12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科(政务中心7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rcfwk@163.com。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人:吴璠、张燕清,联系电话:84238716。
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doc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