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报销所需的材料
市中区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报销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新生儿母亲户籍为市中区,2013年10月1日以后山东省省内分娩:
1、需持新生儿母亲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主页、索引页、母亲个人页)。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3、经办人(如是新生儿的母亲或父亲)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前来办理。非新生儿的母亲或父亲来办理,经办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报告(在山东省内非本市助产)。
二、新生儿母亲户籍为非本市户籍,新生儿父亲户籍为市中区户籍,2013年10月1日以后山东省省内分娩的提供以下材料:
1、持新生儿母亲、父亲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主页、索引页、母亲个人页,父亲个人页 共六页)。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报告(在山东省内非本市助产)。
5. 经办人(如是新生儿的母亲或父亲)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前来办理。非新生儿的母亲或父亲来办理,经办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注:济南市医院分娩的一个月以后办理报销,省立医院分娩的一个半月以后办理报销。报销时,按报销时候的户籍所在地前来报销。关于军人,请另行咨询工作人员。
提前1—2天预约,预约电话:82078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