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强化工作措施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为防止年底农民工集中讨薪问题发生,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区人社局采取三项措施,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检查内容。成立由区人社局牵头,区城乡建设委、公安局、财政局、工商局、工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小组,结合我区实际进行联合执法。专项检查自2014年11月起,针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交通、水利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以及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旧村改造、招商引资项目等开展集中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包括工资支付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工资支付等台账建立情况。执法人员通过听汇报、看记录、查报表、随机走访正在施工的劳动者等方式,对各项情况严格审查、逐一落实。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完善规章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送法律知识***、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良好的遵法、守法气氛,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宣传发动,普及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增强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联合检查组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责令改正,保证春节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确保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顺利返乡过年。积极建立和推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等,逐步扩大其实施范围,积极推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格化、网络化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区人社局 陈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