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个省直部门编制公布600余项公共服务事项
1月6日,山东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省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公告。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59个省直部门编制公布了公共服务事项600余项。
公布的公共服务目录包含实施主体、承办机构、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实施依据及条款、服务对象、共同实施部门、收费依据及标准、法定时限、承诺时限、咨询电话、投诉电话12个要素。
公开的公共服务事项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创新创业方面,主要包括政策支持类、法律和信息咨询类、知识产权保护类、就业技能培训类、其他类等项目;二是日常生产生活方面,主要包括公共教育类、劳动就业类、社会保障类、医疗卫生类、住房保障类、文化体育类、扶贫脱贫类、公用事业类、公共安全类、环境保护类等项目;三是涉行政权力运行方面,主要包括政府部门批准的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机构,提供的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中介服务类项目。
根据要求,2017年5月底前,公开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同时,公开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目前,潍坊市已在全省率先公布市县乡三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记者 张春晓 通讯员 葛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