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孕妇竟再次诈骗
女骗子林某骗40多万元换来12年徒刑
本报通讯员 李广高 记者 张敏君 报道 掉进钱眼的林某不顾自己已经身怀六甲,竟然在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期间再度“出山”,骗得30万元,和同伙在***活动中花得精光。据查,林某以合作做生意、用假存款和假房契抵押借钱等方法,共诈骗巨款425000元,近日,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2年。
以合作为借口骗钱挥霍
因为同在我市福华市场做生意,林某认识了王石贵(化名)。2002年6月,相识不久后的一天,林某对王石贵说,她打听到,在茂名石化实华公司开立石油指标户做石油生意可以赚大钱,但需要100万元押金。若王石贵有兴趣,她自己可以负责筹集80万元左右,王石贵只需筹集10多万元,双方即可合作筹足100万元押金开一个石油指标户。王石贵听后表示愿意合开石油指标户。
为了与林某合开石油指标户,2002年9月至2003年5月,王石贵将自己多年来做生意辛苦攒下的积蓄以及向多位朋友借来的钱,先后分10多次将125000元交给林某。但是,林某收到王的钱后,根本没有去办理所谓的石油指标户,而是将钱全部用于买车、建房和挥霍。案发后,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因林某已怀有身孕,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用假存款假房契骗钱***
已经被取保候审的林某,依然不肯安份,反而想方设法利用“大肚婆”的有利条件继续诈骗。
2003年11月,林某在市人民南路某游戏机室认识机室老板韦玉玲(化名),并谎称自己原来在东莞做成衣生意,现在回茂名搞准生证,暂时住在机室附近的某招待所。此后两人逐渐来往多了起来。2004年2月,林某向韦谎称,有人要还钱给她,但因她的身份证没带回来,没法到银行开户,希望韦玉玲借存折给她作存款之用。拿到韦的存折后,林某找人先后几次在韦的存折上伪造存款数字,然后把她“存款”累计达100万元的存折交回韦玉玲保管,骗取韦玉玲的信任。其后,林某伙同许某(另案处理)密谋,分别以各自的名义伪造两本假房产证交给韦玉玲作抵押,以借钱有高利息回报为诱饵,向韦借钱。经司法机关查明,2004年4月至5月,林某伙同许某用假房产证抵押借钱的手法先后多次骗去韦玉玲人民币共30万元,全部用于两人合伙从事***活动花掉。后来,林某突然“失踪”,与韦玉玲再没联系,韦玉玲方知自己上了大当,立即赶到公安机关报案。
《茂名晚报》(2007-05-05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