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承接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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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4日发表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我局2月9日起承接广州市调整由区实施的一批行政职权,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承接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表(详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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