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铂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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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宿迁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江苏泰铂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宿迁市金田塑业有限公司薄膜车间四、五,仓库工程已于2018年12月11日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617办公室进行投诉,投诉电话:88859318。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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