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兴化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公告
为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和新模式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科技的贡献率,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做好全省 2021 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科〔2021〕13 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科技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现有农业示范园区、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自有试验示范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
二、遴选程序:按照基地申请(需提交营业执照、流转合同等相关***资料)、县级推广机构推荐、市级评审的程序,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局认定。认定基地统一树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1、基地必须拥有自主产权或土地租赁使用合同期不低于5年,种植业科技示范基地面积不少于100亩,做到集中连片;畜牧科技示范基地能繁母猪100头以上、年上市育肥猪5000头以上,蛋禽存栏1万只以上;渔业科技示范基地水产养殖面积100亩以上。
2、基地农业科技水平较高、示范带动能力较强,拥有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和自主知识产权与品牌,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培训能力,能够开展现场观摩、技术演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3、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每处示范基地要明确专家组成员及技术指导员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加强与科研院校的联系与合作,保证农业最新科研成果、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及时得到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使其成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和农民科技培训基地。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市农业农村局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经费中设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对试验示范基地通过发放补贴物资形式给予重点扶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至2021年8月20日截止)内向市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3326609 。
特此公告
***: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书***: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书.docx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 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