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扎实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工作
泰州市2018年9至12月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情况专项审计结果报告表明,我市认真落实全省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推进会及专题会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全市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调整充实了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二是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泰州市区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泰州市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起草了对所属各市(区)的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建议书。
三是进一步明确化债措施。压减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专项资金等,积极推动收储土地加快上市,统筹用来化解隐性债务;鼓励国有企业以项目结转资金、经营收入等偿还部分到期债务。
四是进一步创新化债方式。在全省率先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将临街门面房等优质经营性资产、结合机构改革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合并腾退的闲置房产,统一注入市有关国有企业,在全省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推进会上,该做法得到了省政府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