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无线电台站核查的通告
为加强无线电台站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维护良好的空中电波秩序,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江苏省无线电管理局和泰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线电台站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我市行政辖区内设置使用的各类无线电台站均属于本次核查范围。短距离、微功率发射设备等国家规定不需要办理执照的台站和公众移动通信的室内站除外。
二、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根据台站技术资料表进行自查,并于2012年6月15日前,向市经信委无线电管理科报送台站技术资料表,按程序办理台站数据确认或变更手续。
三、凡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但未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2年6月15日前,向市经信委无线电管理科申报,符合频率规划和设置使用规定的,将会同泰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予以补办无线电台站设置手续、并发放无线电台执照。
四、对于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擅自更改台站参数,未在本次核查期间进行申报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五、核查工作有关数据表格,可在江苏省无线电管理局网站(http://www.jsrm.gov.cn)相关栏目,也可直接向市经信委无线电管理科领取。
联系人:徐明
联系电话:0523-84869861
特此通告。
靖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