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取得新进展
12月4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泰州市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的出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和省委办省政府办《江苏省实行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推动我市审计全覆盖工作向纵深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一是明确了推进审计全覆盖的目标要求,以五年为一个审计周期,按照重点对象一年一审、重要对象三年一审、一般对象五年一审的原则,通过“定期审”、“轮流审”和“***审”等方式,确保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二是概括了审计全覆盖的范围,并结合我市实际,突出了对土地、水、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长江岸线等资源保护和修复的审计力度。
三是提出了完善审计全覆盖的保障措施,以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综合运用计划统筹和资源整合,以及积极推行大数据审计,探索建立审计实时监督系统,实施联网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