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热点问题解答
问题一: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2021年12月11日至2022年3月6日(除每月7-10号结算期)。
问题二:哪些单位需要参加此次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答: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的所有单位及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单位若存在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多重劳动关系人员等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均需按照此次申报规则进行申报。
问题三:2022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答: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13号),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同步执行。
问题四: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有哪些途径申报?
答:1、网上申报:已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自主申报(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具体路径:江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2、柜面申报:所有符合网上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应上尽上”,确因历史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上网的单位需提供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原因及U盘至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问题五: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人数以什么为准?
答:各缴费单位申报人数以2021年12月在职职工人数为准。2022年1月1日后进入单位或1月6日前离职的职工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问题六: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是指的什么?
答: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不足12个月折算成12个月的工资收入填报,填报金额以元为单位取整数。
问题七: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工资基数会如何确定?
答: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的,2022年3月7日至10日期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该单位2021年12月份缴费工资的110%确定2022年缴费工资基数。
问题八:用人单位可以多次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吗?
答:同一结算期内(申报期的每月11日至次月6日期间)可多次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月度结算期过后单位本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数据固化,无法再修改,也无回退功能。请广大缴费单位在月度结算期关闭前及时核对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情况。
问题九:2022年缴费基数申报后何时生效?
答:2022年1月至3月单位月度结算期间,每月6日24:00关闭业务期后,省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将对上月11日至本月6日期间申报年度缴费基数的缴费单位,启用年度缴费基数,并根据缴费单位年度已结算月份,按照启用后缴费基数与已结算缴费基数开展差额调整工作,并将应补征或扣减金额计入当月单位应征计划,统一开展月度结算。
问题十: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哪些险种?
答:根据目前市局通知,应当在省系统申报养老、失业、工伤险种基数,关于医疗、生育险种的申报工作,需待医保局进一步明确后,再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