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0年7月17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20日发表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17日-2020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9659290(政务大厅)/58880133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智能电网屏柜及综合配电箱产业化项目 | 浦口经济开发区桥林工业园秋韵路5-2号 | 南京瑞联电气有限公司 | 江苏紫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瑞联电气有限公司由南京市浦口区珠江工业园纬二路2号整体搬迁至浦口经济开发区桥林工业园区秋韵路5-2号,租赁江苏银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厂房两跨(占地面积3953平方米),实施智能电网屏柜及综合配电箱产业化项目。拟投资总额500万元,搬迁现有项目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值约1亿元。 | 本项目租赁江苏银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无土建等施工过程,基本无污染活动产生,运营期对策和措施如下: 1、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管道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1800t/a,经化粪池处理接管至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高旺河,最终汇入长江。 2、废气主要为喷塑粉尘、烘干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喷塑粉尘采用旋风除尘+二级滤筒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1#达标排放;烘干废气和燃烧废气采用负压收集+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2#达标排放。 3、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夜间不生产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废边角料、焊渣外售处置;滤筒收集尘、喷粉室沉降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盒定期由原厂家回收循环使用;废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收集,和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脱脂废液、覆膜废液、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催化剂、废机油、清洗废液交由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固废可实现零排放。 |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不予批准的理由 |
1 | ||||||
2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4 11:10:0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