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街道机关干部下沉社区(单位)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暨社会面排查行动的通知
各社区(村)、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刻吸取“4.21”连云港宏兴公司(非化工企业)火灾、“4.27”高淳区天林化工公司火灾等事故教训,坚决遏制此类事故再次发生,保障辖区和谐稳定,根据《浦口区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现就街道机关干部下沉社区(单位)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暨社会面排查行动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2020年6月8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结束。街道各部门除必要留守人员外,其余人员全部下沉到社区(单位)一线,参与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暨社会面排查行动。具体挂钩联系社区(单位)见***1。
二、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未按规定纳入2017年“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属于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的非化工企业;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大排查大整治要彻底查清“五个有没有”:有没有属于“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中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有没有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有没有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有没有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有没有利用地处偏僻地区、废弃养殖场、矿山宕口等,涉及化工生产的、隐蔽性流动性强的小作坊、黑窝点。
三、有关要求
街道各单位工作人员要深入村组一线开展地毯式排查工作,真正进厂、进门、进房,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各单位排查过程中要注意建档“留痕”,在排查违法违规“小化工”单位的同时,要对181平台社会面录入情况进行复核,确保辖区内但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实有单位,做到“应录尽录”。
各社区(村)、大桥林场负责人要做好下沉机关干部的统筹管理。机关部门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与下沉社区(单位)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暨社会面排查行动的完成情况相挂钩。街道安委办、督查办等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和督查,一旦发现缺岗脱岗、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社区(村)、大桥林场每天统计下村人员名单,并自行汇总形成表格,于每天下午16点前将永宁街道闲置厂房明细表(***2)和永宁街道疑似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单位)明细表(***3)报至安监站。
联系人:邢忠敏,电话:58229140。
***:1.永宁街道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暨社会面排查
专项行动机关部门挂钩联系社区(单位)一览表
2.永宁街道闲置厂房明细表
3.永宁街道疑似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单位)明细表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