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土地公告—溧拟征20201号
晶桥镇陶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镇陶村范围内集体土地13.8097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中国中医健康养生示范区项目(一期)用于公共事业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土地范围:位于省道246以西,省道341以南,白明线以东,新桥河以北。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村组:晶桥镇陶村朱下组、庙上组。
三、征收土地工作时序安排
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于2020年4月22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农居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调查工作,并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调查时间段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