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街道(园区)科技工作主要职责的意见的通知
浦政办发〔2017〕31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街道(园区)
科技工作主要职责的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明确街道(园区)科技工作主要职责的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明确
街道(园区)科技工作主要职责的意见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创新型城区建设,加强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街道(园区)科技创与发展,强化街道(园区)科技工作职能,促进我区科技引领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 明确街道(园区)科技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落实和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科技发展、科技体制综合改革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措施。设立科技专项经费,保障科技工作开展。
2.组织编制并实施街道(园区)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街道(园区)科技统计监测工作。
3.拟定关于促进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配套政策措施,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4.统筹规划产学研合作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推进创新平台载体建设。
5.统筹规划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制定相关政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6.研究制定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建议,集聚重点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平台、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科技资源共享。
7.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水平。
8.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和交流;研究制定园区国际科技合作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实施科技兴贸及技术引进工作。
9.大力推进科技金融工作,缓解企业融资困难。
10.组织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配套落实科技人才政策,加快人才选拔、推荐和培养。
11.指导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发展。
12.组织拟定街道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现代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和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发展。
13.普及科学知识,传授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和反对***活动;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加强科普设施建设、科普队伍建设。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推荐、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14.参加地震灾情速报培训及演练,做好地震灾情应急工作。
15.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加大科技宣传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科技信息报送制度。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关于科技工作的其他事项。
抄送: |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委各部门 |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