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滨江开发区建筑工地围挡刊载公益广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滨江开发区建筑工地围挡刊载公益广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为深入做好社会宣传,规范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的制作、发布及日常维护等工作,经研究,现将《滨江开发区建筑工地围挡刊载公益广告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0月18日
滨江开发区建筑工地围挡刊载公益广告管理办法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文明办《关于严格公益广告审核发布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文明办传〔2018〕9号)和南京文明委《南京市公益广告内容管理暂行办法》(宁文明委〔2019〕2号)文件要求,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充分利用建筑工地围挡,加大刊载力度,着力推进园区建筑工地公益广告宣传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发挥公益广告传播主流价值、弘扬文明风尚、营造良好环境的作用。
二、宣传主题
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八礼四仪、市民文明规范“八个不”、“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生态文明等主题开展宣传。
三、刊载对象
园区范围内所有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临时停工的工地以及拆迁后未进行施工的工地,包括项目建设、房屋建设、地下管线建设、道路施工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公园广场改造工地、各类门面房装修及建筑物外立面装修围挡。
四、刊载要求
(一)刊载内容
1.政治宣传类
(1)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
(2)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
(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
(4)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2.经济建设类
(1)主攻重大项目建设,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2)打造千亿级滨江先进制造业新高地,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3.文明城市创建类
共创全国文明城市,共享幸福美好生活。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5.市民文明规范“八个不”
红灯不能闯、车辆不乱停、说话不带脏、交谈不喧哗、 垃圾不乱丢、宠物不扰民、违建不可搭、排队不加塞。
6.讲文明、树新风类
(1)树立道德新风,弘扬时代正气;
(2)讲文明,树新风。
7.关爱未成年人类
(1)改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建设和谐文明新江宁;
(2)关爱未成年人就是关心我们的未来。
8.生态文明类
(1)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2)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3)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南京。
以上内容依据上级要求适时更新。
(二)设置标准
工地封闭围挡刊载公益广告,要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工地四周的围挡都有公益广告,广告内容可以按照8个主题内容自行设计,也可以从中国文明网“讲文明树新风”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库中。二是确保刊载宣传要贯穿整个施工周期。三是确保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每个侧面围挡面积的30%,公益广告展示高度原则上不少于围挡高度的三分之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刊载商业广告须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公益广告的面积不少于广告总面积的30%。工地围挡广告应牢固无破损,与环境协调,易于辨认,醒目美观整洁。
五、工作要求
建筑工地封闭围挡刊载公益广告是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重要内容,各责任科室和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工地封闭围挡管理,建立健全公益广告宣传长效工作机制。
1.建立前置审批机制。施工单位设置围挡应提前到滨江开发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办理施工围挡广告设置审批手续。经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审批同意,组织宣传科审核通过后,才能组织施工。施工结束后,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组织宣传科联合进行验收。
2.落实围挡刊载公益广告主体责任。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负责建筑工地围挡刊载公益广告的设置工作。建设单位要对照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维护,对污损的公益广告和围挡应及时修补出新,确保公益广告无破损和污迹现象发生,始终保持公益广告的画面整洁和刊载效果,推动公益广告宣传常态化,形成规模声势和广泛影响。
3.落实监管责任和行政执法责任。组织宣传科负责园区围挡公益广告管理的指导协调和日常监管。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应将围挡公益广告刊载、日常维护等情况纳入监督执法的重点内容,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各责任主体切实做好工地围挡管理。有关科室应参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做好本科室负责领域各工地围挡的管理。
4.建立联合检查机制。由组织宣传科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每周组织一次联合检查,对广告内容陈旧、外观破损的,要及时更新;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要责令限时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