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293号提案的答复
石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法治宣传全面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2019年以来,全区各单位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活动全过程,多措并举,创新方法,扎实推进“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初步形成。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宏观层面谋划,全面实施普法责任制。区法宣办牵头抓好《秦淮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发动各机关单位共同参与普法,并做好检查、督促、指导。全区机关单位普法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各单位主动在日常工作中将部门职责与普法宣传结合起来,全区普法合力正在逐步形成。
二是拓宽宣传路径,扩大普法覆盖面。一是专职与志愿者相结合。除机关单位履行普法职责,还广泛动员驻区100多名律师积极参与到普法志愿者活动中,以民生工作站、“法润民生”微信群为平台,向居民群众宣传法律常识,针对群众的需求进行一对一的法律知识讲解和咨询。二是集中与日常相结合。除在节日、国家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街道、社区围绕“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文明礼仪、诚实信用等规范教育有机融合,把法治元素导入社区管理、市民公约,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强化法治观念、规范自身行为。三是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一方面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开设专栏,定期刊发普法信息或法律常识,运用街头电子屏、横幅标语、发放普法资料等方式,将群众急需的法律知识送到百姓身边,另一方面政法机关及各街道在微信公众号、一点资讯、今日头条、微博等网络媒体定期推出法律常识,以“法条解读、以案释法、法治讲堂”等向网友普及法律知识。
三是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增强普法队伍力量。全区通过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组建专业性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调动社区普法服务志愿者在宣传法律知识、调处民事纠纷、法律服务联络员、参与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和带领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也鼓励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着力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还将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整合资源,更好传播法治声音。推动法治文化载体建设,创建2-3家市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争创1家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协调推动媒体公益普法联盟,依托“法润江苏”网、“南京普法”网、“秦淮普法”微博、微信及各单位的工作微博、微信,健全完善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的“网络普法联盟”,加强协作互动,扩大网络影响力和社会覆盖面。
(二)“两个结合”,提高法治宣传实效。一是普遍与特别宣传教育相结合。对领导干部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继续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干部学法与考核、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对中小学学生,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增加“情景式”、“体验式”教学。把中小学学生作为普法的源头,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普法教育体系。对居民、企业职工及农民工等流动人群,组建以公益律师、法律志愿者、人民调解员及企业法律顾问为主力,利用节假日到社区“送法***”,开展法治宣传进基层活动和法治文艺巡演。二是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基层行”活动,运用真实具体的案例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使司法、执法、法律服务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的过程。运用好全国“智慧普法”平台,针对易发多发、社会关注、具有普遍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运用法治故事宣讲、法治漫画展览、法治文艺演出、法治微电影播映等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宣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给予监督!
秦淮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