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棚改工作获通报表扬
新开工3.02万套,将圆9万群众“出棚进楼”安居梦。2020年,我市棚改工作成效显著,受到***表扬激励。
***近日印发通报,对2020年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6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亳州市被列入“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
通报指出,2021年对棚户区改造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时,将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将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
近年来,我市坚持树立“抓棚改就是抓民生、抓棚改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的主抓手,紧密结合市情,主动作为,精心组织,统筹推进。
据了解,2020年,我市将棚改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市政府重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强力调度推进,实行每月督查通报、重点***督办和日常协调调度工作机制,确保棚改工作高效推进,到2020年底,全市新开工3.02万套,基本建成1.82万套,累计完成投资约157.82亿元,投资完成量位列全省第三位。
2010年以来,我市棚户区改造总投资超850亿元,累计开工244个项目、22.6万套,完成棚户区改造约2700万平方米,50余万居民实现“出棚进楼”。“十三五”期间,我市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13万套,超额完成“十三五”7.6万套棚户区改造目标,基本建成11.5万套,全市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显著改善。
近年来,我市发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有力推动了***、***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已连续多年被***予以表扬和政策激励。我市大力推进降成本、增强民间投资动力典型经验做法,在2018年受到表扬激励;我市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企业债券发行、债券品种创新与风险防范,在2019年受到表扬激励。我市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且受到***督查表扬,在2020年受到表扬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