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控税蚌埠经验将在全省推广应用
我市开展“以房控税”试点成效显著,全市共补征房产税及滞纳金2513万元,占当期房产税总量6%,拉动相关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三税合计增长15.7%。目前,省地税局以蚌埠试点为蓝本,正在开发全省“以房控税”软件,“蚌埠经验”有望今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运用。
截至今年3月初,全市登记自有房产7013处,比试点前增加1761处,增长34%;登记建筑面积5765万平方米,比试点前增加530万平方米,增长10%;登记房产原值198亿元,比试点前增加20亿元,增长11%。
2015年,我市开始试点“以房控税”,即地税部门在定期获取房管部门产权登记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将房管部门产权登记信息与纳税人数据库进行关联比对,查找漏征漏管或申报不实的应税房产,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房产税税源信息,以实现房产税精细化、动态化和无缝化管理。试点仅面向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不纳入试点范围。
“立足提升信息处理能力,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打造信息化处理平台,自行研究设计信息处理程序。”据市地税局劳务和财产行为税科负责人介绍,市地税局获取住建部门房产信息中权利人名称、权利人证件号码、权利人地址、产权证号、房产用途、建筑面积、房产金额等12项内容,将房产信息通过数据处理程序和地税征管软件中登记的房产税源信息进行关联比对、归集汇总,提高了数据处理质量和效率,为全省推广提供了可复制、可移植、可借鉴的经验。
据介绍,在“以房控税”试点工作中,有纳税人发现了本单位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均不掌握的房产,在向房管部门查询核实后,充实了本单位资产。此外,有的纳税人在核实过程中,发现税务部门下发的房产信息中存在实际已处置或拆迁房产,但未办理灭籍手续,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避免今后造成不必要的资产管理风险。
作为全省唯一试点单位,市地税局将其作为“一号工程”进行布置和安排,通过构建“四项机制”、打造“一个平台”,实现了“三个目标”。即构建信息共享机制、数据分析比对机制、双向核查机制和争议处理四项机制,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通过打造信息化处理一个平台,有效提升信息处理能力,实现了夯实产权权利人房产信息、提高资产管理能力目标,堵塞漏征漏管房产、提供公平的税收环境目标,完善产权登记手续、促进房管部门信息更新目标,确保纳税人、税务部门、房管部门三方共赢。(蚌埠新闻网记者 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