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城市建设局2021年行政执法年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现将2021年度我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报告如下:
一、本部门涉及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皇姑区城市建设局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委托皇姑区城市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中心进行行政执法,双方签订委托协议。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皇姑区城市建设局在编在岗74人(包括皇姑区城市建设局及皇姑区城市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参加执法培训考试合格人数29人,暂无调离执法岗位人员数量。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配备法制审核人员3人,无职业法律资格人员。2021年度法制审核案件数量34件,无法制审核纠正案件。为提升法制审核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障法制审核人员正确运用法律履行职责,制定并《皇姑区城市建设局法制审核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全年开展两次法制审核人员培训会。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已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五、涉企检查计划管理情况
皇姑区城市建设局的行政检查都是涉及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等安全领域行政检查事项,按照《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辽依法办发〔2017〕1号)第二条规定,不宜编制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六、涉企检查备案情况
皇姑区城市建设局,按照《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辽依法办发〔2017〕1号)第二条规定,不宜编制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故行政检查没有备案。
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本年度开展了4次执法领域专业的培训;参加了2次执法资格考试培训。
八、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情况
2021年自由裁量权已调整,自由裁量权细化数量137条。
九、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本年度行政许可353起、行政处罚29起,均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
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总体情况
2021年无重大行政处罚。
十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皇姑区城市建设局配备6台执法记录仪。单位设置了约谈室,并配备了2台***头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并将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所需经费纳入本部门年度预算。
十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制定并印发《皇姑区城市建设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皇姑区城市建设局
2021年1月25日